国务院早在1998年就下文明确废止了福利分房制度,但各地远低于市场价的疑似福利房依然广泛存在,一些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搞福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2006年8月,原建设部又下发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严厉通知,但疑似福利房又以“限价房”等名义继续存在。不少企业单位近几年都曾集资兴建或购买过类似让人眼馋的房产。在寸土寸金的“闲置土地”上盖起的房子以市场价几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员工,集体产权却又摇身一变成为个人产权。种种面目变脸的“福利分房”最为百姓深恶痛绝。

深圳回应保障房闲置五年 称各方利益难协调
上述申请者的申请时间是2002年7月,正好赶上了深圳市最后一批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房的末班车。
2003年6月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下称 《方案》)的规定。该文件称,政府今后不再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设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各机关事业单位也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职工面向市场购买商品房。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说,全成本微利房主要是指在此之前政府建造并以低价售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房子。房价构成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和开发商的利润。全成本微利房的申请者同样要出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但只需出开发商的部分利润。
郭万达补充说,深圳以前的住房体系主要包括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商品房等。全成本房相当于政府福利房,申请者只需要出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
2008年左右,深圳原有的住房体系被打破,住房主要划分成: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等。
上述文件亦称,为实现平稳过渡,对于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购买全成本微利房的条件但未购房的职工,可以购买政府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详细]
公务员团购福利房挑战公平底线 讽刺分配不公
机关福利房,虽然早就从制度上消失,但现实中这个概念一直存在,不管美其何名,团购也好,机关经适房、职工集资建房也罢,反正只要关乎机关人员“集体”,肯定都具有福利性质。在社会上,机关福利房多是公开行为,即便秘密地搞,也是公开的秘密,老百姓都知道,上级也不可能被蒙在鼓里。但即便是媒体曝光,成为公众事件,最终大多都不了了之。包括一些地方领导的豪华别墅,处理方式不过是写检查;一纸检查换来违规别墅的合法,网友们说:换了谁谁不偷着乐?
2010年曾有报道说,在房价高企的深圳,居然出现两个为公职人员定向建设的经适房小区侨香村、深云村。名为“经适房”小区,配套设施却极其豪华,大居室甚多,而价格极其低廉4800元/平方米,而周边房价则在3万元/平方米左右。不少经济实力较好的公务员,将成本价分配的房子转手一卖,则可净赚数百万元。市民和网友纷纷吐槽:这等于一场变相的造富运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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